作者:海安县 点击次数:473 发布时间:2018-07-0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海安市农机购机补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江苏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要求,海安市制定和落实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业务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及时落实省局文件和会议精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后,我市及时贯彻传达了省农机购机补贴文件和会议精神, 5月2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推进,全面动员和组织开展2018年度购机补贴工作,会上对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到会讲话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区镇和经销商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2、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海安市出台了《关于开展2018年海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丁兴育副县长任组长,市农机局邓澄、市财政局许秀平任副组长,成员有农机、公安、工商、农业委员会分管负责人。各区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以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水平,确保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好、管理好。
3、明确工作职责。市农机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权力有效制衡机制,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实施、监管两条线管理,由局两位分管负责人分别牵头负责,农机科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对全市机具购置情况、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管。农机推广站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宣传、网上资料审核和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购机办理程序。同时明确市、区镇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4、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制定落实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二是规范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与结算程序。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省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文件,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由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办理购机手续,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从严把握和认真核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核查和审核上报制度,严禁农机经销企业参与农机购机补贴具体操作过程,明令禁止各经销企业不得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从源头上把好农机购置补贴关,同时做好购机补贴机具的明示、完善进销存台账资料的、喷印监督标识等工作,并及时做好销售机具的跟踪服务。三是做好补贴监管与违规投诉处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咨询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项督察。四是强化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首先市农机局在海安门户网上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目录和操作程序,经销商目录,购机补贴咨询、举报热线电话等,做到让农民公平、公正放心购机。其次明确区镇每月在上报县级农机部门前必须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区镇及相关村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第三县级农机部门每月将最终审核汇总打卡对象通过海安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落实绩效管理。根据《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在做好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向区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