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2015年海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346 发布时间:2017-05-1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海安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总结       海安县农机推广站       2015年海安县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的《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在省、市农机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为抓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海安县以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为契机,大力推广水稻机插和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全年推广应用各类机具2235台,农民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923.714万元。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98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械311台,插秧机188台,粮食烘干机 89台,高效植保机械 47台,渔业机械 679 台,其他各类机械723台。   二、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了组织。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海安县建立了以县政府彭为杰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日常工作。   二是规范了操作程序。严格按省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文件,由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办理购机手续,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   三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农机、财政部门整体联动、通力协作,各负其职,具体执行过程中,县农机局全局一盘棋,明确分工职责,实行实施、监管两条线管理,由局两位分管负责人分别牵头负责,各科室、各部门各负其职,通力协作,切实把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每一道关。   四是落实了信息公开。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阳光操作,惠及千家万户,我县一是在海安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通过海安政府网和海安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目录和操作程序,经销商目录等,做到让农民公平、公正购机。二是通过各级宣传媒体和资料向全县农民公布购机补贴咨询、举报热线电话。三是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标准、执行时间、对象、财政程序、县镇购机补贴联系人员及电话、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等内容在全县主要交通要道设立大型固定宣传板块。四是印制海安县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种及标准明细表、农机购机政策解读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利用农机科技下乡、3.15系列活动及各镇集会、庙会等机会分发到全县各镇、各村、各机手手中。   五是召开了相关会议和开展了工作督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后,我县及时贯彻传达了省农机购机补贴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开展2015年度购机补贴工作。4月16日召开了全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动员布置和组织实施推进会;6月19日组织全县各镇农机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及各经销企业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和推进,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意识;10月20日组织全镇农机部门再次认真系统学习了省局下发的《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和市、县农机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检查情况通报,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规范操作和监督管理。2015年6月23-25日、7月30-31日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对全县各经销企业、各镇农机部门就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情况通报。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2015年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一是增加了农民投资积极性,通过农机购机补贴资金的引导,全县农民自我投入资金3500万元以上。二是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了三夏、三秋农机作业生产进度,提高了我县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程度,全县推广应用85台烘干设备,在今年秋季水稻生产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保证了全县55万亩水稻及时归仓。三是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作业质量。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全县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等大型机具的推广,大中型、高性能机具保有量和应用程度在逐年提高。四是推进了政府职能中心工作,促进了节能减排。通过大中拖及配套的秸秆还田机械的推广,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减少了农民秸秆乱烧乱抛现象的发生,保护了生态环境,大中拖、高速插秧机等新机具的推广,加快了高能耗、老旧机具的淘汰更新,促进了节能减排。五是减轻劳动强度,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万顷良田、科技示范园区等的建设,全县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越来越多,全程机械化作业范围越来越广,农民的劳动强度越来越轻,农民的收入越来越多。全县2015年度推广联合收割机达127台,通过跨区作业台均年作业收入可达8万元以上,仅此一项就可增加农民收入1016万元以上。六是提高了农机社会化地位,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实现了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农机化工作在农民、政府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四、问题和建议   1、农机购机补贴工作量大面广,补贴机具核查难度、责任很大,乡镇普遍感到人手不足、难以承担。建议要从严明确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农机购置补贴安全、规范责任,着重于源头管理。   2、部分设备如增氧机等安装后,核查人员无法近距离核实铭牌、机体编号等,还有部分补贴额较低的产品,存在机手嫌手续烦多,补贴经费不如来回办手续的路费、误工费。建议一是调整购机补贴目录,二是区别对待重点机具和一般小型机具的报账、核查要求。   3、不少家庭农场、全托管种植户、设施养(种)殖户都是以公司形式进行注册的,按规定企业不予享受购机补贴优惠政策,要享受这些单位只能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购机,增加了购机补贴核查难度。建议补贴对象不含农业企业改成不含农业生产、经销企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