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2016年海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353 发布时间:2017-05-1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海安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总结   海安县农机推广站    2016年海安县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的《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在省、市农机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为抓手,认真组织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和监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初显成效。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海安县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大力推广水稻机插和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全年推广应用各类机具1441台,农民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676.635万元。其中:插秧机201台,大中型拖拉机171台,联合收割机172台,粮食烘干机72台,其他各类机械 825台。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海安县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彭为杰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机局邓澄、县财政局许秀平任副组长,成员有农机、公安、工商、农业委员会分管负责人。各区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以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水平,确保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好、管理好。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省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文件,由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办理购机手续,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按省局文件明确各经销企业工作职责和要求,严禁农机经销企业参与农机购机补贴具体操作过程,明令禁止各经销企业不得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农机部门整体联动、通力协作,各负其职,具体执行过程中,县农机局明确分工职责,实行实施、监管两条线管理,由局两位分管负责人分别牵头负责,农机科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对全县机具购置情况、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管。农机推广站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宣传、网上资料审核和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购机办理程序。同时明确县、区镇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由县政府与区镇政府签订购机补贴工作责任状,建立区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负总责、区镇农机、财政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操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   四是落实信息公开。首先县农机局在海安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通过海安政府网和海安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目录和操作程序,经销商目录,购机补贴咨询、举报热线电话等,做到让农民公平、公正放心购机。其次明确区镇每月在上报县级农机部门前必须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区镇及相关村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第三县级农机部门每月将最终审核汇总打卡对象通过县农机化信息网及海安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全县一是通过现场会、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随时随地强势宣传发动,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网络媒介及广播电视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县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二是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后,我县及时贯彻传达了省农机购机补贴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开展2016年度购机补贴工作。5月13日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暨秸秆还田工作推进会推进会,组织全县各镇农机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及各经销企业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和推进。6月30日组织全县各镇农机部门负责人及各经销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海安县农机化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和责任意识。三是召开系列产品推介会议进行宣传发动。3月4日召开了3.15农机宣传展示会;4月6日召开了中联谷王烘干机粮食烘干技术培训会,5月10日南通市在海安组织召开了粮食烘干技术培训会,7月14日、23日组织召开了两次高效植保机械产品演示会。四是组织技术培训会议进行宣传发动。针对不少区镇购机补贴具体操作人员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海安县农机部门制定了详细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计划,印制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施明白纸,安排专人对各区镇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专题辅导,确保全县每位具体工作人员能够吃透精神,规范操作。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农机推广步伐,提升购置补贴政策普及率,海安县农机局组织力量从8月22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逐区镇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及秸秆还田业务培训,培训人员1024人次。   六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各区镇及具体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严禁”、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规章制度,从严把握和认真核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核查和审核上报制度,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含拓印件)、见喷印监督标识”,坚决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职能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将区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等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咨询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项督察,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据规定严肃查处。   三、问题和建议    农机购机补贴工作量大面广,补贴机具核查难度、责任很大,乡镇普遍感到人手不足、难以承担。建议要从严明确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农机购置补贴安全、规范责任,着重于源头管理。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