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2014年海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310 发布时间:2017-05-2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4年海安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规范执行,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水平,我县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为抓手,及时、有效、规范的开展了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全县完成网上登记机具3434台,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1710.572万元,占中央及省级财政下达资金计划的120.93%(具体详见201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了组织领导。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海安县建立了农机推广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彭为杰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机局魏德平局长。财政局许秀平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农机、公安、工商、农委分管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小波任办公室主任,吴爱国、王德明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机财政购置补贴的日常工作,各区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   2、规范了操作程序。严格按省局农机购机补贴执行操作办法由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有农机报废更新需求的,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自主办理购机手续。全价购机。农民购机后,由乡镇农机部门进行补贴对象资格确认、组织公示、重点机具逐台核查、一般机具按不低于总台数20%的比例抽查后报乡镇财政部门核查后,报县农机部门,县农机部门核查、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卡兑现补贴资金。具体执行中健全目标责任机制、公开监督机制、优质服务机制、质量监管机制、跟踪回访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等管理制度,保证购机补贴工作规范开展。   3、明确了工作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农机、财政部门整体联动、通力协作,各负其职,具体执行过程中,县农机局全局一盘棋,明确分工职责,由局党组书记王小波牵头,局两位分管负责人分别牵头负责实施、监管两条线,各科室、各部门各负其职,通力协作,切实把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每一道关。各镇农机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民购机补贴政策告知、登记备案、公示、机具核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农机科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管,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的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核查。科教科负责接收咨询、处理投诉、质量管理和信息宣传。推广站负责补贴农机具的推广、信息系统录入、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协调机具的供应和售后服务。农机校负责购机机手的技能培训,保证农民机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监理所负责需上牌入户的牌证管理和报废更新程序的监督管理。   4、召开了相关会议。全省农机工作会议后,我县及时贯彻传达了省农机购机补贴精神,全面组织开展2014年度购机补贴工作,4月25日召开了全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推进、教育警示会,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省局农机购机补贴工作会议精神,详细解读并转发省《201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邀请了县反贪局秧伯森副局长作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系统内建立和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切实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7月8日和10月28日又专门召开农机负责人及购机补贴工作人员会议,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   5、印制了宣传资料。印制海安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种及标准明细表、农机购机政策解读等10000份,分发到全县各镇、各村、各机手手中。   6、落实了信息公开。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阳光操作,惠及千家万户,我县一是在海安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通过海安政府网和海安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目录和操作程序,经销商目录等,做到让农民公平、公正购机。二是通过各级宣传媒体和资料向全县农民公布购机补贴咨询、举报热线电话。三是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标准、执行时间、对象、财政程序、县镇购机补贴联系人员及电话、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等内容在全县主要交通要道墩头镇毛庄村路口、农机服务展示大厅等设立了大型固定宣传板块。四是利用农机科技下乡、3.15系列活动及各镇集会、庙会等机会在全县巡回宣传21次。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2014年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一是增加了农民投资积极性,通过农机购机补贴资金的引导,全县农民自我投入资金3000万元以上。二是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了三夏、三秋农机作业生产进度。三是推进了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等大型机具的推广,一方面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同时提高了农机作业质量,保证了农艺需求。四是推进了政府职能中心工作,促进了节能减排。通过大中拖及配套的秸秆还田机械的推广,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减少了农民秸秆乱烧乱抛现象的发生,保护了生态环境,大中拖、高速插秧机等新机具的推广,加快了高能耗、老旧机具的淘汰更新,促进了节能减排。五是减轻劳动强度,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万顷良田、科技示范园区等的建设,全县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越来越多,全程机械化作业范围越来越广,农民的劳动强度越来越轻,农民的收入越来越多。全县2014年度推广联合收割机达79台,通过跨区作业台均年作业收入可达8万元以上,仅此一项就可增加农民收入632万元以上。六是提高了农机社会化地位,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实现了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农机化工作在农民、政府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4年全县新增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356台套,年秸秆还田面积15万亩以上,有力推进了全县秸秆“双禁”工作开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