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安市 点击次数:318 发布时间:2018-11-2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海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海 安 市 财 政 局
海农机〔2018〕65 号
关于下达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
监督管理资金的通知
市农机推广站、各区镇财政所(局)、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机化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8〕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金分配原则:根据2018年各单位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各区镇补贴资金实施、兑付金额、补贴机具数量等统筹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
2、资金使用原则: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各单位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核查监管、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和信息公开、耗材设备购置等。
3、资金使用要求:各单位要规范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奖金、津(补)贴及其他与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无关的支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保证补贴政策的执行公开、透明。
附件: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分配表
海安市财政局 海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
抄送:南通市农业委员会,海安市政府办。
海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镇别 | 补贴金额(元) |
1 | 白甸镇 | 6900 |
2 | 滨海新区 | 18700 |
3 | 大公镇 | 13600 |
4 | 墩头镇 | 9100 |
5 | 高新区 | 17400 |
6 | 开发区 | 18300 |
7 | 李堡镇 | 12700 |
8 | 南莫镇 | 10400 |
9 | 曲塘镇 | 14400 |
10 | 雅周镇 | 28500 |
11 | 市农机推广站 | 10000 |
12 | 合计 | 160000 |